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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三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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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些人把身体僵硬的外婆从床上抬下来,摆放在地上,地上只是铺了一床竹席。郭淑玉和郭淑华两姐妹跪在地上哭泣,那种哭泣只是一种仪式,没有多少悲伤的意味。

外婆死了,她死去的样子简直惊悚可怖,身体萎缩得只象一个初生婴儿大。沈清看得都倒抽一口冷气。

外婆原是一直居住在县城小女儿郭淑华家,搬回镇上大女儿家才三个多月。想来是预感到大限来临,才回来的,她说了,死后要葬在外公身边。

外婆的一生有着非常深重的悲剧性,那不仅仅是体现在她的个人上面,还代表了她们那一个时代的女性群体。

外婆年幼的时候,一定是被缠过足的。不过,随后又遇上“反缠足运动”的到来,外婆的“缠足大计”不得不中途而废。因此,她后来的双足遗憾没有变成“精美可爱”的三寸金莲,反而导致足掌严重畸形、十分丑陋。沈清有时候看见外婆脱下鞋子洗脚,吓得偏转脑袋,不敢多看外婆的双脚一眼。

据说外婆跟外公结婚的时候,年仅十三岁,而外公那时候已经三十多岁,结过两次婚了。外婆嫌外公太老不肯嫁给他,被几个身强力壮的妇人捉住,强行跟外公拜堂成亲。外婆非常烈性,竟然挣脱众人,一头撞在桌案上,企图自杀。把一场喜庆的婚礼搞得混乱不堪。

外婆当场就把额头撞破了,鲜血流得满头满脸都是。外公和外婆的“洞房花烛夜”,变成外婆头上包裹着纱布、重伤躺在床上;外公只好整夜守在床前,照顾着外婆,幸好外公学医,把外婆照顾得很好。

外婆跟着外公生活以后,外公很快变得非常穷困,外婆根本就没过上一天好日子。外公打算从乡下搬到镇上来开诊所,外婆只跟外公提了一个要求,去了镇上就永远不要回到乡下去。也就是说,她要求外公,一举就必须成功,不成功便成仁。

外公最后也做到了,在外婆的协助下,终于在镇上扎下了根。

外婆跟随外公来到镇上的时候,完全是一贫如洗,穷得连蚊子都同情他们,不敢多叮他们一口。他们带到镇上去的,只有几件衣服和一床被子,别的一件东西都没有。到了冬天,他们没有棉被,外婆很有办法,她把一床破蚊帐缝成“被套”,再去野外扫来一筐树叶,全部塞进“被套”里,那就是他们过冬的“棉被”。

他们的三个孩子都是在镇上死掉的,归根结底,夺走孩子性命的不是疾病,而是贫穷。

沈清家还在乡下的时候,有时候外婆会到乡下看望女儿和外孙。那么远的崎岖土路,她居然是柱着拐杖,迈着那双畸形的双脚步行去的。

到了家里,她就是忙个不停的干活,做饭洗衣、喂鸡喂鸭。

她有一个很坏的习惯,每次一家人吃完饭,她都要把空碗一只只用舌头舔干净,绝不留下一点油渍和饭粒,包括桌面、桌缝里面的饭粒,她都会捡起来吃掉。碗碟还没洗之前,就已经被舔得锃光瓦亮了。

她那习惯看上去,是有点不雅,但是可以想见,她的生活艰难到了怎样的一种地步。

她一定是从小就穷惯了的,要不是从小家里穷困到一定地步,她也不会十三岁被迫嫁给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。

她不识字,没有文化,但她说起话来,条理清晰,还能绘声绘色,能够看出她智商不低。比她两个女儿要强。

沈清每次见到外婆,外婆就是反反复复一句话,沈清,要用功读书,要用功读书。她大约是觉得,她一辈子就是吃了没读书的亏。但是沈清没跟外婆住一起,转背就把外婆的话忘掉了,所以这句话,在沈清身上一点也没起作用。

外婆一直居住在小姨家里,所以小姨的女儿是外婆一手带大的,想来,那句“要用功读书”,也会每天都吹到小姨女儿耳朵里去。不过,那句话却在小姨女儿那里起了作用。小姨的女儿读完大学,又读了研究生,一直读到博士学位,省城一家研究所单位已经给小姨女儿下了工作聘书。真是给小姨和姨夫挣足了面子。

沈清觉得,这大约是外婆一辈子最伟大的成就了吧。尽管那是小姨女儿的天赋,但是外婆在她身边所起作用,又怎么可以抹杀呢。因为,每个人,都是由他身边的人共同塑造的。

外公七十多岁去世的时候,外婆还只有五十来岁,从此她一直守寡三十余年。

她孤苦伶仃,生活艰苦,身体衰老得比别人快很多。才五十多岁就拄上了拐杖,到六十岁,背驼得成了一个直角,小孩子站在她面前,她都得偏着脑袋才看得见别人的脸。她到七十岁,白内障开始变得严重,眼睛一点一点的就瞎掉了。她去世前,至少有三四年是在完全失明的状态下生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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