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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回 动凡心仙女沐浴 巧机变李代桃僵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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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话艾米莉掩上门,落上闩子,用被子蒙住头,一声高一声低地嚎啕大哭起来,把枕头都弄得湿淋淋的。她越想越气,越哭越伤心,只有杀了那个狗日的死胖子,方解了她的心头之恨。她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,女扮男装,怀揣利刃,一直在皇家庄园附近转悠。寻找着那个欠债不还、污坏了她身子的死胖子,臭皇亲,伺机复仇。

曾几何时,李皇亲就像泥牛入海,一下子失去了踪迹。有一天,艾米莉揣着刀子,乔装打扮,和一群乞丐、扒手混在一起。一个乞丐蹾了蹾竹棍,垂头丧气地说:“老子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,在皇庄门口蹲守了三、四天了,也没见李皇亲出来,连根毛也没捞到。”

“你他妈的一个傻逼,皇庄只有一扇大门哪?”扒手深吸了一口烟,仰头喷了口烟雾。看样子,扒手还很年轻,稚气未脱的样子。“老叔,告诉你吧!皇庄后面还有一扇侧门,每天晚上,李皇亲都要坐暖轿出去花天酒地。”

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艾米莉压低帽檐,顺着墙根,向侧门走去。风夹着雨丝,打在脸上有些痛,可艾米莉忍着,不吭一声,她的心里只有怒火跟仇恨。雨水和泪水羼和在一起,有股怪怪的味道,就像她此刻的心境。

晚上九点多钟的时候,侧门吱呀一声开了,一乘暖轿在两盏红灯笼的照耀下,缓缓地抬了出来,轿子后面跟着两个俊俏的小厮,一个执拂,一个牵马。艾米莉才猛然想起,自己早上醉酒醒来时的那座小山,与侧门相距不远,不到四、五百米的直线距离。她的胸膛燃起了熊熊的火焰。

艾米莉不紧不慢地跟着暖轿,轿子快她也快,轿子慢她就装作拔鞋,一连跟着轿子转来转去,转了七、八条街。终于在一栋叫丽春堂的红楼前停了下来,一个花枝招展的老鸨母,摇晃着一条绣花手帕,眉开眼笑地迎了上来,扭扭捏捏地说:“李皇亲,我们店子里又来了新妞,今晚要不要尝尝鲜,做个娇客?机会难得哟!”

听到李皇亲三个字,艾米莉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噤,一股无名的怒火越烧越猛,手颤抖地伸向了怀里的刀刃。就在艾米莉快要拔出刀子的那个刹那,一个彪形大汉走了过来。看样子,是丽春院的保镖。保镖拦住艾米莉,粗门大嗓地说:“穷鬼,快滚,你来凑个什么热闹。”

艾米莉火了,手伸进怀里掏了掏,掏出的不是刀子,而是一锭白花花的银子,五两左右。大汉看见艾米莉手上的银子,嘻嘻嘿嘿地笑了起来,态度也来了个三百六十度的急转弯,恭恭敬敬地说:“大爷,您楼上请。”

楼梯上铺着红毯,有些陡。艾米莉拾级而上,还没站稳,就从廊道里冲出一群庸俗脂粉,肥肥胖胖,高高矮矮,拉的拉,扯的扯,把艾米莉当成了一只猎物。艾米莉红着脸,重重地一跺脚,大喊:“莫争,莫吵,我是唐僧肉,大家都有份。”

婊子们扑哧一声笑了,都停了下来。艾米莉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子,啪地一声砸在桌子上,牛皮哄哄地说:“今晚丽春楼我包场,有好吃的都给老子端上来。这些莺莺燕燕们都给老子撤下去,老子要尝鲜,要玩新来的妞。”

老鸨闻讯,带着两个龟公,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,客客气气说:“大爷,兰芝也有不错,要条子有条子,吹拉弹唱,样样精通。要不,你试试!”

“不,我就要刚才李皇亲点的那个妞,新来的。”艾米莉和老鸨杠上了。她又伸出手在怀里摸了摸,这回摸出的是一锭金子,财大气粗地说:“你是嫌我没钱?嫖不起吗?告诉你,大爷别的没有,有的就是黄白之物。”

“这,这。”老鸨盯着桌子上的金子,左右为难。

“好,你不叫,我自己去找!”

艾米莉揣回金子,拔腿就朝雅间走去。雅间是用木板隔出来的,装饰得富丽堂皇,是专供婊客们寻欢作乐的地方。艾米莉掀开帘子,一间间地找了下去。有些莺声燕语,有些旖旎风光,看得艾米莉脸热心跳。

在最后的一个雅间,艾米莉站在窗前凝神谛听了一阵子,里面传来男子气喘如牛的声音,夹杂着婊子的声音。不是李皇亲那个人渣,又是谁呢?艾米莉怒从心头起,恶向胆过生,拔出刀子,一脚踢开门,一阵风似地冲了进去。

嫖客和婊子都被艾米莉的举动吓呆了,慌不送地抬起头来,浑身哆嗦,哪里是李皇亲?原来是自己的大姐夫仙童。目如点漆,面白无须,不是大姐夫仙童?又是谁呢?艾米莉噙住泪,忘情地大喊:“大姐夫,我是艾米莉啊!”

那人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,穿上鞋,冷冷地回了一句。“你是神经病吧,真他妈的扫兴!”

艾米莉确实认错了人。大姐夫仙童不会嫖娼,也没有时间嫖娼。此时此刻,他已经背着行李,离开了黑风峪,沿着索道,向着未来和明天勇敢进发。未来和明天长什么样子?没有人知道?但世界上所有的人,都在追求和向往。

昨晚下了一场小雨,道路变得十分泥泞,不时有荆榛和褐刺挡在路上,只能绕开。与荆榛和褐刺过不住,吃亏的只能是你自己。野生的荆榛上,结着些野生的小枸杞,小小的,红红的,仙童吃了几个,味道还不错,有大自然的味道。

仙童抬头望了望天,太阳才刚刚升起,雾岚还末散去,世界还一片混沌。有几只迷路的野鹿,从树林里探出头来,鬼头鬼脑的样子。仙童来了精神,拍手跺脚,野鹿受了惊吓,原路退了回去,争先恐后地跑了起来,把树叶碰得簌簌响,好像连整个树林都在颤抖。

与家乡紫云谷相比,这里的气候更宜人,空气也更清新。可仙童怀念的,还是跟父亲、兄弟、爱人在一起的美好时光。往年这个季节,父亲王树一定带着他们在插田,他们之间有严格的分工。父亲王树负责扯秧运送,人精和地煞包插,二弟人精手巧脑子灵,管他们一家人的伙食。插秧是个体力活,营养必须跟上,前提是必须顿顿有荤。

人精也真是邪门,也不知他用的什么法子,他总能抓到大黄鳝,捡到田螺,钓到又大又肥的老鳖,逮到狡兔三窟的活兔子,煎炸烹炒,慢工细活,运用十八般武艺,炖得香喷喷的,让生活丰富多彩,充满阳光。

仙童一边往上攀爬,一边回忆着清炖甲鱼和红烧兔肉的味道,一股浓得化不开的香味,深深地刺激着他的味蕾,让他半闭着眼睛,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液。仙童叹了口气,脑海中浮现出父亲王树、爱人苔丝、弟弟人精和地煞的影子,模糊而又清晰。生命里,总有一些东西会被岁月轻易磨蚀而有一种情感,刻进了生命里的每一天,每一个日子,怎么也淘洗不了,哪怕就是世界末日,地老天荒。

一个人朝着未来和明天进发,确实有些寂寞和孤单,人毕竟不是一棵树,树站着就是风景,没有其他的选项。仙童每天强迫自己,和住在心里的那个人对话。有时是死去的父亲王树,有时是爱人苔丝,有时是弟弟人精和地煞。他怕自己如果不这样,就会忘却语言,丧失和别人沟通的能力,自己也会变得木讷,封闭,甚至闷出病来。

当然,对话对得最多的还是苔丝。苔丝还是老样子,挺着高高的胸脯,怯怯地、温柔地看了他一眼,颊上的酒涡里,漾满了说不出的幸福和甜蜜。仙童紧紧地握住她的手,那双割腕自杀过的手,心里涌满了不安和愧疚。

苔丝的手柔软,冰凉,握在手里,有一种柔若无骨的感觉,让仙童有些怀疑。他们不说话,动作就是最好的语言。苔丝的嘴唇芬芳,柔软,散发出一股似兰非麝的异香,她的腰肢细如一握,手就像两根柔软的藤蔓。

仙童闭上眼睛,满怀期待,轻轻地吻了下去,嘴唇碰在一棵树的树皮上,啃了半嘴泥灰,树上的老藤也缠住了他的脖子。原来这一切都是幻象,他就像猪八戒做梦娶媳妇,又空欢喜了一场。

有的时候,仙童怀疑一切,也否定一切。他怀疑自己去追逐梦想,去寻找所谓的明天,有没有必要?值不值得?有选择就会有放弃。他既然选择了过苦行僧一样的日子,就意味着他放弃了富贵和荣华,他和苔丝的爱,早已命中注定,永远不会开花结果,永远也不会有明天。

一想到这里,仙童就会抱住一棵树,嚎啕大哭。苔丝,多好,多善解人意的女人哪!为了他可以命都不要,豁出一切。而自己这一辈子,却天天在做着对不起她的事情,离她越来越远。他们就像天际的两颗流星,擦出了爱的火花,火花只闪耀了一个刹那。然后,沿着各自的人生轨迹擦肩而过,一点一点地在彼此的生命里消失。

在一条潺潺湲湲的山溪旁,仙童打量着水中的自己,感到十分迷茫,他怀疑人生。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份,也质疑自己的动机。他姓什名谁?来自哪里?去往何方?为什么要去天庭闯荡?有何居心?怀揣着什么目的?是贪图荣华富贵?还是羡慕长生不老?他不停地问自己,把自己也问得支支吾吾,张口结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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