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第四十三章心悦君兮君不知(2 / 2)
感觉到苗小华鄙视的眼神,众小混混不自在地低下头,若不是太穷了,他们怎么会做出碰瓷这种极为不耻的事啊!
转了两次公交车,过了三个半小时之后,他们终于来到了家里:一个老旧的房间。
看着客厅里戴着耳机打游戏的少年,苗小华和苗小央顿觉这个决定是错误的。这里,完全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啊。他们还想着在这里住一晚呢。
之前和苗小华说话的那人走到少年身边,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,和他说了一下来意。
“所以,你的意思是说,你用碰瓷给我找来一个媳妇儿?”那少年拔高了声音说道。“童年笨蛋,这年头钱可比媳妇儿重要多了!”原来,那个碰瓷混混叫童年。
童年委屈地低下头,“老大,我就是看着那姑娘长得漂亮,跟你也般配嘛,她的哥哥也同意了的!再说了,你家里不是催你找对象么?”
这真是一个友爱的黑帮……
说到让自己头疼的事情,老大抓了一下脑袋,“你们说,我这才毕业,他们忙什么啊!”
“想抱孙子呗。”童年也颇有同感地说道,很显然他也深受逼婚之苦。“老大,看在我们没有下限碰瓷的面上,你就看一眼人家小姑娘呗,你这样让人家多尴尬啊。”
这样一听,李钢也觉得自己的做法不对,便取下耳机,转过身看向苗小央。他已经打定主意了,要是这姑娘没有给他一种会心一击的感觉的话,就不要她了!这年头,能找到一个心爱的女孩儿多不容易哟。
然而转过身的一刹那,李钢便僵住了,他感觉到丘比特终于射中了自己!
原来,能给自己会心一击的,是男孩儿,而不是女孩儿!
阳光下,那人淡蓝色的眼睛如大海般深沉,那人在对着自己浅浅一笑,那笑,是如润物细无声的春雨般,融化了他那颗冰冷的心。
就对视的那一刹那,他知道,自己沦陷了。他很清楚,作为一派之主,必须要守住自己的心,必须把自己的情绪隐藏起来,可看到那人的第一眼,他的心里只有甜蜜,甚至巴不得把这种甜蜜的感觉让全世界都知道。
“老大,你眼睛抽筋啦?”童年打断了李钢的臆想,因为,他的手快要被抓出血了!
李钢脸上染了一丝红晕,结结巴巴地问道:“你知道那位公子叫什么名字么?”
童年感觉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!老大你要不要这样幽默啊!想起老大柜子里那一沓狗血言情,童年释怀了。“你想要知道,你就去问呗,要得到自己的东西,必须主动争取才行啊!”童年意味深长地说道。
李钢想想也对,故作镇定地走到苗小华身旁,轻声问道:“在下李钢,很荣幸能认识公子,敢问公子叫什么名字?”
苗小央再次翻了个白眼,她感觉牙齿很酸怎么办?再看一眼狐狸精苗小华,明白这是为何了。苗小华一直深情地看着李钢,眼神里饱含着爱恋,仿佛这世间除了李钢,便再也没有其他人。
对于苗小华这招蜂引蝶的功力,她实在是甘拜下风。
苗小华的手放到李钢左肩上,随后在他的不解中拿下来,“刚才肩上有一只蚊子,”如苗小华意料中的,李钢一张脸涨得通红。“我叫苗小洛,你叫我小洛哥就是了。”苗小华温和地说道。
“小,小洛哥。”李钢害羞地说道。随后招呼着苗小华到沙发上坐下。
苗小央却是彻底地被忽视了,心里有一种挫败感,她乃狗尾巴山的第一美猫,居然被一只公猫给抢了风头!所以说,她和苗小华敌对也不是没有道理的。
在李钢家被好吃好喝地招待了两天之后,苗小华便主动和李钢道别了。
“李钢,我有必须做的事情,现在必须离开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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