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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9 章 穿越第十六天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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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美云本来是在等陈秋荷的,她和绵绵已经上完厕所了,看到来人的时候。 她下意识的蹙眉,不可思议道,“沈美娟?” 她怎么在这里?? 他们家离开的消息,可是没传出去的,倒也不是,只是和吴奶奶说了一声。 但是吴奶奶的为人,沈美云还是了解的,对方不可能和沈美娟说的。 更不可能和沈美娟联系的。 沈美娟也没想到,自己能在公厕这边真的蹲到沈美云她。 她当即惊喜地说出来话,只是,在看到沈美云手里提着的行李箱时。 她脸色顿时变了下,着急地问道,“美云,你们这是要去哪???” 她的目光还放在了绵绵身上,绵绵害怕地往沈美云身后躲了下。 沈美云拍了下绵绵让她去厕所里找陈秋荷。 安排好了绵绵后。 她没回答这个问题,而是平静地看着沈美云,“你找我有什么事情??” 她和沈美娟之间没有直接的仇恨,但是也谈不上能够心平气和的说话。 毕竟,沈美娟的哥哥是沈建明。 这是沈美云曾经的仇人。 眼见着沈美云是这么一个态度,沈美娟的心里有些涩然,“美云,我们当初也曾经钻着一个被窝,说着一宿的话。” 如今,怎么就变成了这样? 沈美云语气清冷,漫不经心地道出了一个事实。 “是啊,可是我们曾经之间的姐妹情,之间的友谊,还是被你轻而易举地卖给了——许家。” 她那天去知青办的消息,没外露过任何人。 只是,在出来的时候,在胡同遇到了沈美娟。 你看,就是这么刚刚好,若不是她提前留了一手,去找了许东升往日的仇家,一家家游说。 那么,现在哭着的该是他们家的人了。 沈美娟听到这,脸色有些不自然,“我是想着自己能够去了相亲联谊会上,然后攀上了季家人,到时候多少能够帮衬你们一把。” 天可怜见的。 她是真这么想的,她嫁得好,是一定会帮衬美云还有三叔三婶他们的。 只是,没想到嫁得好这一场梦,来得快,去得也快。 好不容易去了相亲联谊会,那季家的幺子竟然没来。 这说出去谁信? 竹篮打水一场空,反而还得罪了往前的亲人。 沈美娟心里苦涩极了。 沈美云没工夫听着她说这些话,“你要是没有事的话,别拦着我的去路。” 这话还未落,陈秋荷和绵绵便从公厕出来了,一起出来的还有沈怀山。 当看到他们一家人整齐地全部都在的时候。 沈美娟的脸色彻底变了,“你们这是去哪?” 尤其是,陈秋荷手里也有藤箱,这是明显去出远门啊。 沈美云没回答她,直接朝着陈秋荷道,“爸妈,你们去合作社门口等我。” 陈秋荷嗯了一声,看都没看沈美娟。 直接牵着绵绵离开了。 至于沈怀山,对沈美娟也没啥好感了,朝着沈美云叮嘱,“你快些来,别耽误太久了。” 沈美云嗯了一声。 沈美娟全程看着,看着以前疼爱她的三叔和三婶,现在根本不会把任何目光放在她身上的时候。 她真的难受死了。 明明,以前她妈重男轻女,永远都只记得她哥哥的生日,不会记得她的生日。 她每次都躲起来低低地哭。 哭她妈为什么会不记得她?为什么过生日,永远只会给哥哥煮长寿面,为什么哥哥的长寿面里面永远都会有鸡蛋。 而她的生日,却无人问津。 她哭的时候,是三婶拉着她的手,擦干净她哭花的脸蛋,带着她回自己的家,给她煮一碗阳春面,还给她加两个荷包蛋。 要比她哥哥的长寿面里面,还多一个荷包蛋。 她那时候不懂,一边哭着吃,一边幸福地问,“三婶,为什么我的鸡蛋会有两个?” 明明,物资那么紧缺,鸡蛋还要按需购买,每家每户都是限量的。 有钱都买不到的东西。 那么珍贵的鸡蛋,但是三婶却一口气给她煮了两个。 她当时问的时候,三婶是怎么回答的? 沈美娟陷入恍惚,三婶说的是,女孩子生来就会比男孩子艰难一些,往后的苦太多了,现在能甜的时候,多甜一会。 多一个鸡蛋,就能让她幸福,多容易的事情啊。 沈美娟不知道当时是什么心情,她就只知道,那鸡蛋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鸡蛋。 正是因为曾经得到过,她在三婶身上得到过,她母亲不曾给予她的母爱。 如今,被这般忽视的时候。 沈美娟心里才会如此难受,称之为心如刀绞也不为过。 “美云,你们不要我了吗?” 她其实是想问的是,三婶三叔,你们不要我了吗? 他们曾经也把她捧在手心里面,当做自己的女儿疼爱过。 沈美云抬头看了她片刻,半晌,她眉眼晦涩,慢慢道,“不是如你所愿吗?” 沈家出事这么长时间,沈美娟一次都没来过。 不,也是来过的,那是为了那相亲联谊会。 这才上门,抱着目的而来。 沈美娟想说是她不敢,那种情况,沈家如同烈火烹油,她怎么敢上门啊。 她也只是一个小姑娘,怕流言蜚语,怕惹到坏人。 但是这些借口,在对着沈美云一双清澈的眸子,顿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。 她不说话,沈美云也没兴趣等着,她转身就要离开。 沈美娟张开胳膊,拦着了她的去路,“别走。” 沈美云没停,沈美娟地堵在她面前,终于问出了来意。 “沈建明……出事,是你动的手吗?” 她问。 沈美云没回答她,而是反问,“你觉得呢?” 沈美娟摇头又点头,“我觉得是你,但是又觉得你似乎不会做,这样的事情去报复对方。” 如果,沈美云要报复的话,早在十多年前就报复了。 而不是等到今天。 是啊,原先的沈美云憋着一口气,把自己憋出了一身的毛病。 但是她不是啊。 她不是那个原先的沈美云,她向来秉承着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行事方法。 所以,她在沈大嫂上门之后,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沈建明那个祸害给反手举报了。 所以,沈建明有此下场,沈美云并不意外。 她只是笑了下,打掉了沈美娟的手,“你与其来问我,倒是不如去反思下,沈建明为什么会被抓?” “沈美娟。” 她欺近了对方,一双清澈干净的眸子,似乎能照亮对方内心的一切阴暗。 “沈建明没了,你才是最终的获利者不是吗?所以,你来质问我,又是以什么身份来质问我的吗?” “以既得利益者吗?来问问沈建明最后会有什么下场?” 沈建明会有什么下场,她和沈美娟都心知肚明。 他跑不掉的,结婚后还在外面弄大了人女方的肚子,还打算不管是非,一走了之。 就这一点,在这种紧抓男女作风问题的风口上。 沈建明下半辈子都别想好。 所以,心知肚明的话,她为什么还要来问,来求证什么吗? 沈美云无疑是温柔的,连带着质问人都是温柔的。可是那眼里的温柔刀,却仿佛能把人剁碎了去。 让沈美娟有些招架不住,她踉跄了下,脸色发白,声音发颤,“美云,你以前不是这样的?” 以前是什么样子的? 以前的沈美云是善良的,善良到被人欺负了,也只会脱离沈家,然后把自己憋出病来。 善良到,明知道沈美娟是沈建明的亲妹妹,但是却还是能够不计前嫌地帮助对方。 在沈美娟被父母忽视后,把自己的鸡蛋糕分给对方。 可是,这么一个沈美云又得到了什么好结果呢。 是,沈美娟从头到尾都没害过沈美云,她只是在利益面前,选择了自己。 她没错,这是人性。 但是,沈美云却不愿意,和这种人在来往下去了。 她轻轻笑了下,眉目极为温婉,但是那眼神却是犀利的,骤然乍泄的冷意,足够让人心惊胆寒。 “以前,我以前是什么样子的?你记得啊,可是我却不记得了。” 接着,她话锋一转,“沈美娟,但愿此生,我们再不相见。” 以前的姐妹,也到此为止。 说完,她就大步流星地消失在了胡同口。 沈美娟看到沈美云离开的背影,一下子再也忍不住,瘫坐在了地上失声痛哭起来。 心里也跟着空落落的,仿佛被人挖走什么宝贵的东西一样。 没了三叔三婶,没了沈美云。 她在沈家的日子还能好过吗? 沈美娟不知道。 外面。 陈秋荷和沈怀山两人,站在合作社外面的十字路口,看到沈美云过来的时候,他们两个顿时松了一口气。 “怎么样,没事吧?” 美娟找美云做什么? 沈美云摇头,破晓的晨光下,日头刚刚冒出一线,那晨光穿透云层照在她的脸上,这也让她的一张脸白得发光,肌肤几近于透明,甚至,连带着脸颊处的细小绒毛也能清晰可见。 她的眉眼更是漂亮到惊人的地步。 沈美云抿着唇轻声说道,“没事,就是找我问下,沈建明的事情是不是我做的。” 沈大嫂不是个聪明的人,或许还没反应过来。 但是,沈美娟不一样,自小被父母忽视的她,向来会看人脸色,再加上还有点聪明在,自然能联想到她。 沈美云不意外。 只是,她没想到的是,对方竟来得这般巧合。 听到闺女的话,陈秋荷却担心起来,“你是怎么说的?” 沈美云如实道,“我没回答,让她去猜。” 她不想和沈美娟有太多的牵扯,反正都要离开北京城了。 以后,以后也不会是一路人。 既然这样,那就更没有来往的必要了。 沈家的沈建明遭到了报应,他是沈大嫂的心肝肉,他出事,等于是要了沈大嫂和沈大伯的命根子。 这一招,叫做打蛇打七寸。 沈美云向来不做无用功,只看时间早晚,只是静静地蛰伏等待机会。 一击必中。 听到这,陈秋荷松了一口气,接着,又是复杂起来,“美娟那孩子打小就敏感,会察言观色,你就算是没说,她也是能猜到的。” 沈美云嗯了一声,破晓的晨光下,她的一张脸莹白如玉,娇艳欲滴,好看得不像话。 她想了想安慰陈秋荷,“沈美娟猜到了,也没事。” “咱们离开了北京,离开了沈家,以后她和我们再也没有任何关系。” 相反,没了她父母的庇佑,沈建明又出事,按照沈大嫂的掐尖要强的性格。 很快就会把她唯一的女儿,估量一个好价格卖出去的。 其实,她就是不用出手,沈美娟将来的日子也不会好过的。 不过,这些和他们都没有关系罢了。 再见也是陌路人。 陈秋荷低低地嗯了一声,她提着藤箱,穿着棉大衣,身姿修长,齐耳的短发带着说不出的文雅。 她叹口气,感慨道,“沈建明出了事,你大伯娘怕是要疯。” 沈大嫂一嫁进来沈家,第二年就生了儿子,也生了沈家的嫡长子。 这一直都是沈大嫂所骄傲的事情,并且以自己生了儿子为由。 处处想着能够压着她一头。 时间久了,沈建明就是沈大嫂唯一的骄傲了。 沈大嫂也一直把儿子当做心窝子,如今,心窝子被人给掏了,可不就得疯? 也如同陈秋荷说的那样。 在他们一家人奔赴黑省的时候,沈家闹腾得厉害。 大半夜的,沈大嫂突然从床上惊起坐而起,披头散发的跳下床,找着沈大伯就开始哭。 “当家的,当家的,你去救救建明啊,我梦到了,梦到了建明浑身都是血的,朝着我喊疼。” “我的儿啊,他肯定在受罪,受了天大的罪,我这当娘的却无能为力,我疼啊,我心疼得要命啊。” 短短三天时间,沈大嫂已经不再是之前胖胖的样子。 瞧着像是瘦了一大圈,连带着脸色都跟着枯槁了几分。 沈大伯也着急,着急得嘴上起燎泡,自己唯一的儿子,还是以男女作风问题被抓了。 他能不上火吗? 只是,这大半夜本来就急得睡不着,自家婆娘还这般拽着自己发脾气。 他也头疼得要命,捏着眉心道,“你别抓我有什么用?” “我哪有那个本事去那里面捞人?你这不是为难我吗?” “都是你没用,你看人沈怀山出了那么大事,都能拿到调令,你呢?儿子出事了,你真是屁点用都没有,一点忙都没帮上。” 是个男人都忍不了自己被指责没用。 沈大伯也不例外,当即扬起了巴掌扇了过去,气急败坏道, “你有用,你自己去啊?” 眼见着这大半夜的两口子,先是争吵接着扭打到了一起。 沈建明的媳妇苏巧梅,收拾了包袱,打开了带着窗纱的门,跟着走了出来。 她一出来,沈大伯和沈大嫂两口子,顿时停止了扭打。 “巧梅,你怎么出来了?是不是吵着你了?”显然,苏巧梅在沈家是公婆两人捧着她的。 无他,苏巧梅的娘家条件好,比沈家还要高一个段位。 这也是她在沈家,受捧着的原因。 听到,公婆的问话,苏巧梅便直接说,“吵得睡不着,回娘家。” 这下,沈大嫂顿时急了,“不是巧梅,这个档口,你回娘家做什么?” 苏巧梅没回答,她在踏出去门槛的时候,突然淡声来了一句,“不回娘家,天天待在沈家看着你们老两口打架吗?” 说完,不去管公婆是什么反应,便直说了。 “对了,能见到沈建明的时候,帮我带一句话,我跟他离婚。” 这话一说,不管沈大伯和沈大嫂是什么反应,就径直的消失在了四合院。 这下,沈大嫂懵了下,儿子出事了,儿媳妇也要和儿子离婚。 她再也忍不住,往地上一坐,嚎啕大哭。 “这日子没法过了啊!” 先是儿子被抓了,紧接着儿媳妇也回娘家,要离婚了。 他们这好日子,算是到头了! 沈美云他们丝毫不知道,沈家本家那边,已经闹得鸡飞狗跳。 当然,知道了也无所谓。 反正,从一开始就不是一路人。 他们到达火车站的时候,也才刚六七点钟,初初破晓的太阳终于穿透云层,用力地照射在大地上。 沈家一家四口从三轮车上下来,付给板爷三毛五的车费,要比平日足足贵上一毛。 只是,这会却没人在乎这些了。 下车后,沈美云牵着绵绵,四处地张望了一番,便朝着沈父和沈母道,“爸妈,去过个早吧。” 再不在北京吃一顿饭,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。 他们家都吃不到了。 沈怀山和陈秋荷自然没有不答应的,寻了一个摊子,便坐了下来。 早上六点多的北京火车站,已经人来人往了。 周围支的摊子也都跟着陆续摆了出来,不过这些早餐也都要粮票的。 无非是比国营饭店的早餐卖得便宜一些。 沈美云喝不惯豆汁,便要了一份两分钱一碗的豆腐脑。 在雪白的豆腐脑上,淋了醋和辣椒油,再撒上一层嫩绿色的韭菜末,一口下去,又滑又嫩不说,唇齿间被那刚出锅的豆腐脑一烫,只觉得那热气一下子涌入到四肢百骸去。 浑身都跟着暖和了起来。 她忍不住给绵绵也加了一点,但是绵绵不肯吃咸香的豆腐脑,习惯了甜豆腐脑,便在豆腐脑上撒上一层白砂糖。 轻微一搅拌,那豆腐脑便化开了去。 绵绵喝一口,烫得吸气,却又还要。 沈怀山和陈秋荷要的是豆汁,一人一碗,捧着喝,喝完一碗老豆汁儿,只觉得浑身都舒坦了。 又要了三个芝麻烧饼,从炉子里面刚出炉的芝麻烧饼,被烤得两面金黄,一口下去咔嚓一声,酥酥脆脆的,芝麻还跟着落了满嘴。 咸香可口。 四个人过了一顿早,一共三了三毛二,给了一斤半的粮票。 算是过了一把瘾。 看着父亲意犹未尽的样子,沈美云知道对方是想着,今儿后怕是很长一段时间都吃不到了。 毕竟,这吊炉芝麻烧饼,也就只有这北京城才有得卖。 她想了想,让沈怀山和陈秋荷从前面排队,她领着绵绵。 又回到那摊子上,朝着老板要了三个芝麻烧饼,再多,那老板是不肯卖了。 老大爷朝着沈美云解释,“您别看我们在这里做生意,实际也不容易,都是有定量的,一人最多买两个,你带着小孩儿来,我多给你算半个。” “这才卖你三个,再卖给您多的,我这也是违规,到时候上面来人,把我苍蝇摊给没收了,我找谁说理去?” 沈美云叹了口气,“三个就三个吧,这豆汁儿,能多卖我几份吗?” 豆汁儿不要粮票。 老大爷点头,麻利地拿着袋子,给她盛到了袋子里面。 “成,我多卖你三份豆汁儿,咱儿老北京的人出门在外,可不就馋这一口地道的豆汁了。” “外面啊,还买不到。” 所以,不少来火车站出发去外地的人,都乐意来这苍蝇摊子上,多买点豆汁。 不为别的,就为了人在外面,能够尝一口家乡的美食。 沈美云朝着对方道了谢,又付了钱,三个烧饼一共一毛五,给了一斤粮票。 另外,两升的豆汁被装到了袋子里面。 又付了八分钱。 这些吃食,她不是给自己准备的,也不是给绵绵准备的,而是给沈怀山和陈秋荷准备的。 他们两人都是地道的北京人,等去了黑省,馋这一口吃不到的时候。 她在让绵绵从泡泡里面取出来,多少是一个念想不是? 说起来,她和绵绵不爱喝豆汁的原因,所以之前囤货的时候,也没囤到。 如今,只能说这样凑合着来。 等离开了摊子后,找了个没人的地方,沈美云望着风,让绵绵把这吃食给收了起来。 这才追上了沈怀山和陈秋荷两口子。 两人似乎明白沈美云去做什么,陈秋荷便嗔道,“你爸不差这一口吃食,在外面多少顾忌一些,会安全点。” 他们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,总想着谨慎,在谨慎一点。 毕竟,小心驶得万年船。 这话,沈美云知道,但是知道归知道,该做还是会做。 只是,她也在小心着。 她蹙着细长的黛眉,轻声说道,“我晓得的,也有注意,以后咱们去了那边,你们想吃这一口,多少有个念想不是?” 如果没有泡泡就算了,这不是有吗? 那自然要用起来了。 沈怀山和陈秋荷拧不过她,也不再说些什么。 沈美云便主动岔开话题,“一会进去后,我和绵绵要去知青点的人会合,爸妈,你们要去下放的人会合。” “咱们分两头行动,上车落稳后,我和绵绵在来找你们,你们觉得呢?” “成,就按照你说的。” 六点半就开始进火车站了,和上次着急慌忙地去找女儿,顾不得看火车站不一样。 这一次,沈美云甚至牵着绵绵,四处打量了一下。 站内的建筑很漂亮也很大气,老实说,如果不是他们大家穿的都是劳动布,或者是棉猴的衣服,头戴雷锋帽的话。 她很难想象这是七十年代的火车站。 沈美云不知道自己这会多漂亮,四处张望期间,顾盼生姿,清丽动人。 这不,就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了。 “同志,你也是知青吗?” 一位年轻的男同志,穿着一身体面的棉猴,头戴雷锋帽,内里穿了一件蓝白条纹海魂衫。 长得也很英俊。 他手里提着一个军用水壶,还在拧瓶盖,显然是出来接热开水的。 听到询问,沈美云回头,看了一眼对方,心里有了判断,这才回答道,“是的。” 她这一回头,周卫民眼睛顿时看呆了去,她实在是太好看了。 沈美云斜扎着一个辫子,一张素面朝天的鹅蛋脸,肤色莹润洁白中透着粉。 真真是印证了一句话,面若桃花,娇艳欲滴啊。 更出彩的是那一双眼睛,顾盼生辉,灼灼发光,仿佛浸了一汪水,跟会说话一样。 周卫民的心脏,当即就跟着扑通扑通跳了起来,连带着语气也结巴了起来,“我、我是住在西单大街的周卫民,这次去黑省下乡插队。” 沈美云点了点头,“你好,我是沈美云,也是去黑省下乡插队的。” 听到这,周卫民对视惊喜道,“原来都是下乡的知青啊,我们知青点的大部队在那边,我带着你过去吧。” 沈美云,“那谢谢你了。” “不客气。” 周卫民要伸手,替沈美云拿行李,却被沈美云拒绝了,他也不尴尬,没话找话。 “你被分配到黑省哪里了?” 据他所知,只有去黑省的知青,是早上六点五十的火车。 这个点来火车站的年轻人,基本都是去黑省下乡插队的。但是,黑省那么大,反被分配到不同地方的知青也多。 沈美云摇摇头,“说是前进大队的,具体哪个位置,我有些记不清楚了。” 火车站往里面走,高墙为了通风的设计,所以有些灌风进来。 绵绵被风吹的一哆嗦,在她说冷之前,沈美云便蹲下身子,给绵绵把红色围巾又给系紧了一些。 连带着衣服角都给收了进去。 她细心的照顾,顿时又引得周卫民一阵夸奖,“沈知青,这是你妹妹吗?你对妹妹可真好?” 他们这一批知青里面,也有带弟弟妹妹一起下乡的,只是瞧着带着那些带着弟弟妹妹的。 最小的也有十二岁左右。 像是沈美云妹妹这种,只有五六岁的,还是头一个见。 沈美云给绵绵系紧了围巾,便站了起来,揣着她的手进了大衣的口袋捂着。 这才朝着周卫民解释。 “不是我妹妹,她是我女儿。” 旁边的绵绵也跟着开口,“是呀,这是我妈妈。” 一声脆生生地妈妈,喊的周卫民心都跟着碎了半截。 “什么?” 似乎意识到他自己的反应有些大了,周卫民忍不住解释道,“没有,我就是惊讶,你长这么年轻,竟然都当妈妈了。” 颇有一种欲盖弥彰的滋味。 沈美云笑了下,没过多解释她和绵绵之间的关系。 上辈子她带着绵绵单独过活,遭到质疑的也不止一次两次。 她都无所谓。 而去知青点大部队的这一路上。 周卫民一路上不住的偷偷瞄着沈美云,脸上的纠结,更是不言而喻。 好多次,他都想开口问,你这么年轻,怎么就结婚了? 那这个女儿,是你的亲女儿吗? 还有,你不是结婚了吗? 怎么还去参加下乡插队,去当知青啊。 但是这些话,在随着沈美云安静地牵着女儿,一步步走入大部队的时候。 他也跟着全部咽了回去。 算了,没找到机会,下次吧。 沈美云和绵绵来到知青大部队汇集的时候,一下子就成了焦点。 无他,人群中那么多人,只有沈美云是那种素面朝天却仍然白的发光,有一种满堂生辉的感觉。 唰的一下子,原本闹哄哄的知青们,瞬间跟着安静了下来。 所有人都跟着看了过来。 沈美云似乎习惯了大家的注目礼,她领着绵绵朝着大家点头,“你们好,我是下乡知青沈美云。” “这是我的女儿,沈绵绵。” 这话一说,大家又是一安静,不过,接着就是一阵哗然。 最先问话的是领着,自己弟弟一起下乡的知青姚志英,她有些好奇道,“你都结婚了,怎么还领着孩子下乡啊?” 这是何苦啊,给自己找罪受。 他们这些人里面,除了少数几个是自愿下乡的,其他人都是没办法。 家里实在是找不到关系,也无法顶替的,这才来下乡了。 沈美云笑了笑,端的是大义凛然,“下乡去建设农村,为组织添砖加瓦,不管是结婚的人,还是未婚的人,都是我们应该做的,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儿,更是我们应该做的。” “所以,建设乡下,不拘泥于大人还是孩子,未婚还是结婚,都是一样的,因为大家抱着的是同一个目的,那就是为农村建设发光发热。” 这话一说,现场一安静。 不知道是谁带头鼓掌起来。 “好,沈同志的觉悟就是高!” “对,有沈美云同志这觉悟,何尝建设不了农村?” 原先还在哭哭啼啼,舍不得家人,不想去乡下受苦的年轻女知青。 顿时抽噎道,“沈知青,你就不害怕吗?” 沈美云微微一笑,落落大方,“我是害怕,但是如果我们害怕,如果我们后面的人害怕,那么,谁又愿意去建设农村呢。” “只有我们这些人,不怕苦不怕累,愿意背井离乡,愿意为农村添砖加瓦,把农村建设的更好,将来我们的后人才会有更好的生活。” 这是实话,哪怕是沈美云,也很佩服先前那些肯下乡建设农村的知青。 是他们一代有一代人,前赴后继的去奉献。 这才有了后面人的享福。 所以,在选择嫁人,还是选择当知青的时候,她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。 沈美云这话,引得所有知青都忍不住看向她。 连带着一旁安静看着书的季明远,也不例外,他看着对方的眼神有着光,是那种找到志同道合朋友的喜悦。 “沈知青,你这话说的真好。” 季明远合上书,他声音温润地说道。 他不过十**岁的年纪,正是风华正茂,一身的少年意气,再加上温润斯文的长相。 这也导致,他刚到这里的时候,都有不少知青来偷看他。 当然,包含了男知青和女知青都有。 不过,季明远似乎不擅长和人交流,有些内向,从一开始过来和大部队汇合,便一直都是坐在一旁看书的。 所以,他这一开口,导致不少人都跟着看了过去。 沈美云也是一样,当看到对方时,她也是明显一愣,好俊俏的少年,头发细软,唇红齿白,他的五官像是上好的狼毫勾勒出来的一样。 精致中透着几分矜贵气。 沈美云很快就回神了,她点了点头,朝着对方说了一声谢谢。 季明远颔首。 双方算是点头之交。 倒是,绵绵突然拽了拽沈美云的手,小小声道,“这位哥哥长得好好看啊。” 是仅次于警察爸爸的人。 她声音虽然小,但是奈何周围太过安静了。 所以,大家都把这句话给听了进去,连带着季明远也不例外。 他呆了下,他长这么大,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夸他好看。 他不由得红了耳朵尖尖,“谢谢,你也长得很好看。” 说完,似乎想到了什么,从口袋里面摸了摸,摸出了两颗大白兔奶糖。 是小叔给他的。 他有些不舍,但是对上绵绵亮晶晶的眼神时,顿时再也没有任何犹豫的递过去了。 “请你吃糖。” 绵绵没有接,而是条件反射的去看沈美云,沈美云,“哥哥给你的,你就吃吧。” 绵绵嗯了一声,从季明远手里接过糖,软乎乎地道了一声,“谢谢哥哥。” 这一声哥哥喊的,季明远的心仿佛跟着被羽毛轻轻的拂过了一样。 他下意识地看向对方,这才仔细端详起来绵绵的长相。 小丫头长得白净,脸蛋像是剥壳的鸡蛋一样细嫩,一双乌黑水润的眼睛一眨一眨的,长长的睫毛覆着,在小鼻子上方投下一片阴影,粉色的小唇瓣微微抿着上扬,像是一朵太阳花儿。 这小孩儿长得是真漂亮啊。 季明远下意识地想,他好像明白了,为什么他们家的人执着想要生个小闺女了。 实在是太过香软乖巧一些了。 “哥哥?” 绵绵一连着喊了三声,这才把季明远给喊回神了。 “你叫什么名字呀?” 她总不能哥哥哥哥的叫着,在场的哥哥们太多了,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叫的是谁。 季明远怔了下,他抿着薄唇,低声道,“季明远。” 这话一说,沈美云惊了下,“你叫什么来着?” “我叫季明远。” 他再次重复了一遍,季明远的声音很好听,是那种清澈温润的感觉。 沈美云意外极了,季明远啊。 季家人,一个家族只生得了男娃,没有女娃的季家人。 而季明远身为季家第三代的领头人,更是这里面的佼佼者。 假千金林兰兰,之所以后面能那么顺利,正是得了季明远的亲眼。 季明远打小儿就没有妹妹,所以在看到林兰兰后乖巧可爱的样子后,便把对方认作了妹妹。 他一旦认了对方,那么就代表着他背后的季家人,也跟着认可了对方。 没有女娃的季家人,把林兰兰这个小闺女给稀罕到了天上。 而这里面最重要的一个人,便是季明远,他可是林兰兰保驾护航的大哥哥啊,也是林兰兰最大的金大腿。 并且,他在林兰兰成年后,暗恋对方多年,却苦于年龄差距,无法将爱说出于口。 只能,将深情藏在内心,默默为林兰兰保驾护航一辈子。 临到死,都未将那一声喜欢述说出来。 他死的时候,还在忏悔,对一个把自己当做亲哥哥一样看待的妹妹,起了这种心思。 他真是罪该万死。 他厌恶的自己身上的污浊,带着满腔的悔恨和痛苦,彻底离开。 所以,当看到面前清冽干净,懂礼貌知分寸的少年时,沈美云有些难以置信。 “怎么?你认识我吗?” 季明远很是敏锐地问道。 沈美云摇头,掩盖了情绪,随口夸了一句,“不是,没见过你这么漂亮的小少年。” 这是实话。 只是,沈美云这话说的,季明远的耳根红的更透了! 好像没人夸过他好看,季家人就更不用提了。 身为季家的长孙,他身上肩负着别人没有的压力。 在季家来说,皮相是最为不看重的身外物。 这一会会的功夫,被沈美云和她的女儿绵绵两人夸奖,季明远着实有些不好意思了。 沈美云似乎没注意到,她确实是把季明远,当做她的晚辈来看待了。 毕竟,季明远可是喜欢书中女主林兰兰的人。 林兰兰是谁,可是和她女儿绵绵同辈人。 而她是绵绵的母亲,四舍五入下来,她可不就是对方的长辈了吗? 所以,沈美云抱起了绵绵,朝着她轻声说道,“绵绵,拿了哥哥的糖,要跟哥哥说什么?” 绵绵听到母亲的提醒,这才突然想了起来。 朝着季明远脆生生地说了一声,“谢谢明远哥哥。” 季明远目光下移,在沈美云和绵绵两人的脸上停留了片刻,顿了顿,垂眸,温柔地笑,“两颗糖而已,不值当谢谢。” 接下来,等上车后。 沈美云都陷入了一种匪夷所思的状态,她抱着绵绵坐在座位上,时不时地去看一眼季明远。 哎。 这种干净清澈,纯粹温和的小少年。 她实在是无法和书中那个老男人联系上啊。 书里面,季明远喜欢上林兰兰的那一年,他已经三十二岁了,但是林兰兰才十八岁。 两人的年龄差距,让季明远以为厌恶自己。 但是,同样那一层爱意,又让他对林兰兰进行全方位的保护。 甚至,她女儿绵绵在屡次和林兰兰作对的时候,对方同样也是站在林兰兰那边。 虽然没对她女儿出手,但是身为季家人的季明远,只需要冷眼观观,她女儿绵绵未来的路,就足够难走了。 毕竟,季明远喜欢林兰兰,这是明眼人都看得到的。 想到这里,沈美云心里一沉,任何伤害她女儿的人,她都不会放过的。 只是,这会对方却安静的坐在绵绵旁边,为绵绵讲着童话故事。 而且,火车外面玻璃床上阳光太过刺眼,他还伸手为绵绵遮挡住了头顶的阳光。 细心而体贴。 这不太像是一个人。 似乎察觉到了沈美云对自己的注视。 季明远有些不好意思,腼腆地笑了笑,“沈知青,我有哪里读错的地方吗?” 他笑的时候,还红了耳朵,因为皮肤太过白皙的缘故,耳尖红红,在耳廓处带着几分透明,光照过来的时候,干净透亮。 这么一个安静内敛的少年,沈美云很难把他和书中那个人物联系起来。 她摇摇头,她甩掉脑子里面乱七八糟的情绪,不能以书中的描述来武断的去决定一个人。 只能说,以后在细细观。 摈弃了这些念头后,沈美云这才说道,“没事,想要谢谢你为我们家绵绵讲故事。” 没想到是这,季明远有些失落,不过,他定性足,便再次拿出自己的书,藏在自己的时光里面。 等火车正式发动后。 沈美云便把绵绵抱了过来,季明远想说些什么,但是话到嘴边,又不知道说些什么。 难得没有看下去以往最喜欢的书,他抬着头,安静地看着沈美云,给绵绵喂了水后,便站了起来。 “季知青,我和绵绵有点事出去一趟,我们的行李就放这里了,占着位置,麻烦你帮忙看顾下。” 重要的东西都被沈美云,让绵绵给收到了泡泡里面。 这剩下的放在外面的行李,都是不值钱却又能够掩人耳目的。 她过去找父母,还带着绵绵,在提着行李,实在是不方便,更何况,她和绵绵离开后,这位置空着,很容易被别人抢了去。 用行李占位置,几乎是最好的法子了。 季明远点了点头,说道,“可以。” 不过他犹豫了下,到底是提醒道,“马上就要到吃午饭的时候了,你们这会出去,怕是容易错过午饭。” 沈美云,“没事,我们去一会就回来,麻烦你了。” 等沈美云领着绵绵离开后。 旁边一直闭目养神的周卫民,突然睁开眼睛,看向季明远,提醒道,“她结过婚,有孩子。”:,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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