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电子书
会员书架
首页 > 玄幻小说 > 踏月乘风之化作风吹月亮 > 第30章 戏月楼

第30章 戏月楼(1 / 2)

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
好书推荐: 穿越诸天那些年  今天的我,又宫斗失败了!!  女扮男装百变少主  娱乐圈黑莲花她重生回来了  梦星封  团宠农家小福女  将军,夫人又败家了  王妃三嫁要休夫  剑妖传  重生后我靠捡垃圾暴富了 

英雄流泪的时候,只因世人满眼里都是嬉戏!

。。。。。。

玉郎想到这,心中惊动。“会是谁呢?难道?黑白无常已经被恶鬼一伙收买?不妙!他们都知道钱解决好色的弱点,一定是设下圈套,请君入瓮!”于是起身欲要去戏月楼!

火炽见玉郎神色惊异,赶忙一把拦住,道:“哎,我说你别着急啊,我先把里面情形告诉你!拟个计策行事,也好周全啊?”

玉郎一听言之有理,立刻坐下问道:“你有什么计划?”

火炽哪有什么计划,也是一时心急口快说的,怔谔稍纵即逝,于是心念电转,倏忽计上心来。

“我说兄弟,这样可好?你先悄悄把那老鸨弄出来,我们恐吓逼问一番,让她说出里面情形,再量力而行如何?”火炽眼神狡黠。

玉郎不知其妙,心里着急,显然上钩。“好吧?就依你所言!我这就去抓一个过来?”言罢,就往楼下走。

“哎,兄弟千万小心,要抓那个最胖的!”火炽十分得意,暗道:“这小子好弱智,这般好骗。”悠然举起酒盏,望着楼下玉郎穿街而过,笑得灿烂。

良久。

玉郎不动声色的走上楼来,兀自坐下饮酒。火炽惊讶不已,问道:“兄弟,你怎么这么快就上来了?”

“跟我来!”玉郎放下酒盏,起身离开。

火炽莫名其妙,只好跟着出去。

走到一条无人小巷。

突然,玉郎的哭王剑飒然出鞘,就横在了火炽的脖子上。

火炽亡魂大冒,急忙大叫:“兄弟,有话好好说,干嘛动兵器,小心伤到我啊?”

“你到底是谁?”玉郎冷道。

“我是火炽啊?刚才就告诉你了!”火炽登时心虚,有些惊慌失措。

“你为什么要骗我?”

“我没骗你啊?”

“你怎么会知道惜春居?”

“我真的去过惜春居!认识太岁!”

“哦?那这是怎么回事?”玉郎打个指响,钱解决和酒鬼突然从房顶落下。

“她明明是个姑娘家,玉郎你干嘛非说是个男人啊?玉郎啊,你真是不知道怜香惜玉?”钱解决色咪咪的走过来,轻轻推开玉郎的剑。

“什么!女人?那我更应该杀了她!竟然敢骗我?”玉郎目露凶光!

“别介!色鬼,她可是我的猎物!”酒鬼忽然抢在玉郎前面,又被钱解决一把推开。

“抢什么?这美人可是我先发现的,你们要不要脸!”钱解决没好气的叫道。

“贪鬼,你别胡闹,我说真的,这女的是我这次来这里的目标,我有鬼伯的指令!不信你看!”说完,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笺,递过来。

钱解决不禁用怀疑的目光瞪着他,很无趣地接过纸笺低头一看,上面赫然写的是:

蒿里谁家地?

聚敛魂魄无贤愚。

鬼伯一何相催促?

人命不得少踟蹰。

钱解决和玉郎骇然失色!惊呼:“鬼掘令!”

鬼掘令,属于鬼派二级必杀令!是仅次于黑白无常亲自传达的“黑白令”,是鬼伯强制执行命令!

顾名思义,就算是死人,也要掘墓出来,鞭尸解恨。也是世人所谓的死要见尸,活要见人。因被刺杀者多会隐姓埋名,躲避仇家,江湖中不易寻找。故买此令者,必是与死者怀有血海深仇的夙敌!不畏暴露,不匿名,明目张胆告诉仇家,就是我要杀你!你必须死!

“太狠了吧?酒鬼,竟然还要掘坟鞭尸?”钱解决不由惊讶问道。

“贪鬼,你别见色忘友,这姑娘你必须交给我处置!”酒鬼声色俱厉。

“这位姑娘如此美丽动人,怎么会招惹到什么仇家?一定是你搞错了!酒鬼!快说是不是你也相中她了,故意骗我?”钱解决故意打岔!

“胡说八道!我赖麻袋,虽然名字里有一个赖字,但我绝不做无赖之事!贪鬼你看好了,背面可有买家名号!问那姑娘便知原因结果!”酒鬼努力辩道。

钱解决转身朝着火炽不停地挤眉弄眼,故意问道:“你不认识什么‘云中孤鸿’郑敏浩是不是?”

火炽早就被他们的举动惊住,再一听说,有人买凶杀他!死了还得鞭尸!哪还敢承认!使劲地直摇头。

“哎,你看,她不认识买家。酒鬼啊,一定是你酒喝多了,脑袋糊涂了!”

“你都告诉她了,她又不是傻子,谁还敢承认?”酒鬼被气得很无奈地直跺脚。

“我真的不认识什么云中孤鸿,我叫火炽!是不是你搞错了对象?”火炽恢复女声说道,没有刻意压抑着。

“胡说八道!你明明叫铁女王,是岭南恶霸‘没人惹’的女儿!不要以为有人保护你,就可以肆意伪装,我不杀你,我以后的日子,怎么会好过。是兄弟就应该帮着我!胳膊肘往外拐,真不是人!告诉你铁女王,你想躲过此一劫,没那么容易!”酒鬼故意大声叫着。

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
书单推荐: 爱情相思润心底 直播之平平无奇的我怎么就无敌了 开放地球让我弟子先来 快穿之隔壁男神被拐了 亚特兰月色 开局继承了大帝之力 隐居三年,我成了绝世高人 下山退婚后,玄学大佬制霸全皇朝 万古最强丹神 玄幻之我的老婆是大反派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