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电子书
会员书架
首页 > 都市小说 > 朝歌遗事 > 第二十四章 弓如霹雳弦惊3

第二十四章 弓如霹雳弦惊3(1 / 2)

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
好书推荐: 皇家太监:开局被公主表白  我的纯情年代  全球首富从每天签到100万开始  德云社之人间风雨不如你  权臣大人总想偷偷宠我  [综]巫师之债的另类解读  我早就不当救世英雄了  小抉择  守护你,守护爱  萌萌娇妻上线啦 

“安南公纪钧是本朝才被今上提拔的新秀,镇北公鹿敬之却是从父亲那里世袭的爵位。”南怀德摇头晃脑,缓缓道来。

又一桩帝国秘辛在纪灵枢面前揭开了面纱。

鹿敬之可以称得上是一代枭雄。

大殷开国时立下的二十七姓华族其中之一就有鹿家。

每个朝代开国的君主往往都面临同一个问题:如何分赃(划分势力范围),殷太祖也不例外,在封赏这么多年来陪他打天下的臣子时,他左思右想挠破了脑袋,本来就日渐稀疏的头发掉的更快了。

这时候璇玑先生出面了,她这样建议道。

拱卫京城的必须是皇族或姻亲,剑南道、岭南道、可用可信得过的人去镇守,有异心的,便送去塞北吧。

殷太祖同意了。

鹿家的先祖就是被认为有反心的那一类。

这么多年,剑南岭南的守将早换了不知道几轮了,可是没人愿意去塞北换鹿家的位置,每次鹿家家主上书想挪个窝,当朝的大员们总装没看见,谁愿意得罪人把别人送去塞外呢?

于是鹿家就在塞北成了地头蛇。

百年以来,鹿家人一直在同塞北艰苦卓绝的自然条件、无恶不作的马帮、以及凶悍的游牧民族作斗争,无暇顾及中原局势。

可是这一代开始情况不同了。

这一代的镇北公鹿敬之可谓枭雄。

和他文绉绉的名字不同,鹿敬之是一条“好汉”。鹿家镇守塞北,少不了要让自己的儿郎上阵带兵,每个男丁都需学文习武,鹿敬之更是自幼耍得一手好花枪。

“耍得一手好花枪”有多重含义,一,字面意义,鹿敬之常用一柄白蜡杆的红缨枪;二,鹿敬之有诡才,用兵行事风格诡异多变;三,鹿敬之男女关系混乱。

鹿黍离就是鹿敬之“耍花枪”的产物。

鹿敬之十五岁随父兄上战场,十七岁父兄在某次出行时被落下的滚石砸死后,他就成了鹿家的家主。年纪轻就身居高位,难免有人想试试他的深浅,或者在这小子手里占点便宜。他的叔父鹿培就撺掇着他去平叛大漠上最大的马帮——黄风帮。这样撺掇他的鹿培也有私心,若鹿敬之打不过被杀,那他就能袭爵了。

鹿敬之很听话地带着人马去了。

黄风帮驻扎在瓜州阳呈县。

瓜州如名,盛产香瓜,这里的土壤是黄沙土,在黄沙土里结的瓜清脆甘美,芳名远传。但是黄沙土有一点不好,容易水土流失。唐古河水流过带走了土壤,也带走了土壤的肥力,留下深深的沟壑,形成一道天然的隘口。自某一年地震河水改道后阳呈就渐渐没落了,成了马帮聚集之地。

鹿培躲在高岭上的巨石后偷偷观望战况,他早早与黄风帮的帮主鲁江透了气,对方带了人早就在此埋伏。鹿培是鹿敬之的叔父,如果鹿敬之在这里死了,鹿培就能袭爵,届时他与鲁江约定划界而治,互不干涉。

还没到黄风帮驻扎的地方,鹿敬之的人马在狭长的山谷中排成长长的队列行军。

远远的隘口处飘起黄色的烟尘,地面有轻微的震动,鹿敬之胯下的骏马有些不安地打着响鼻。

“停下,有些不对。”鹿敬之吩咐左右。

然而有些迟了。

只见隘口上冲出一队人马,霎时就冲散了鹿敬之的队伍。

突然之间遇袭,鹿敬之并不慌张,命左右擂鼓让人马恢复阵型,他只怕还有埋伏,从隘口两侧放冷箭,好在此次他带出来的都是自己的亲兵,很是服从命令听指挥,行兵布阵只要队伍不散就还有的打。

“传我命令!全部人马,成箭阵!”鹿敬之向全军嘶吼,用自己的红缨枪高高刺向天空,他附近的兵丁也都嘶吼着举起兵刃响应。

队伍很快振作起来,鹿敬之亲自打头阵冲锋。他的马是来自大宛的神骏,刹时就越过了想要取他头颅的几人。鹿敬之的几名护兵连忙拍马赶上。见将帅亲自带领,鹿敬之的队伍一时间士气大振。

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
书单推荐: 农门福妻俊俏郎 重生1986 我直播继承了一座海洋馆 星际大佬只想种田 地府女判官重生王府当团宠 新婚夜!冷冰冰的世子说要把命给我 关于遥远星河的记忆 错嫁傻王:空间医妃美爆了 末日改造 怪我生得太美艳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