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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白云苍狗,朱颜辞镜,唯心如故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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皱纹和白发。

这让沈东野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。

他的年纪虽然不小了,但是也远没有到头发斑白的时候。

“你老了。”

“银枪战八方,守山河,对空壕,我的枪依然不倒,我的心尤未老。”

“我也老了。”

“哈哈哈……玄衣雪肌,朱颜如旧,我都未曾老,你谈何老。”

“只有你最会说话。”宇文轻衣终于笑了。

“事实证明,会说话也没啥用呵。银枪终究比不过铁剑。”

“现在又何必再提那些呢?倒是你,统领三军,听说你击败过军中十二天将,说来听听啊。”

沈东野的枪法本来就有军中之风,这是从百万人的杀伐之中磨砺出来的枪术,但同时他的枪术更兼有江湖气息,两者取其长,他的枪术罕有敌手。

“不过是私底下较量而已,不值一提。反倒是你们,江湖威名远播,我是不如了。”

军中十二天将,不乏枪术好手,要将他们全部击败,却不能只靠枪术。

军事,谋略,武功,缺一不可。

单单只论武功,不提十八般武艺,军中刀术、拳术、马术、箭术,这些都是必须的。

不值一提是因为内中的凶险实在一言难尽,而沈东野也不想把这些事一一告知,相比而言,他更关心的是宇文轻衣,是还在江湖的兄弟。

“那说说,你为什么要从军呢?江湖不好吗?”

“山河潇潇,匹夫亦带刀。想我九尺躯又如何能不顾。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顾清随。”

“老顾?为什么是他?”

“或许我说的还不够清楚,顾清随其实应该是李麟,也就是当今的齐王。”

宇文轻衣站了起来,“齐王?顾清随是齐王!”

转瞬间,她明白了很多。

沈东野道:“当年我跟着他一同到了长安,是他带我去了禁卫军。当时先帝未逝,禁卫军统领还是武威将军谭元礼。他是我的第一个对手。可惜,我当时用力过猛,没有来得及收住力道。”

谭元礼统领禁军,拱卫京师。他本人也号称军中一条枪,虽然是靠着祖宗的名望接任的禁卫军,但是他的枪术却比祖上更高。

只可惜,谭元礼的枪没有经过战火的打磨。

用沈东野的话来说,华丽有余,杀气不足。

两人比枪,吸引了大部分皇亲国戚。

沈东野至今还记得那一天,在御花园,那一天牡丹开的正艳。

谭元礼的枪枪头很大,闪耀着金光,枪头下的红缨也有金丝掺杂,迎着日头一摆,所有人都被吸引住了。

相比之下沈东野的银枪就要小一些了。

金枪,红缨。

银枪,白穗。

这是沈东野第一次碰到有人的枪术跟他不相上下,这让他很兴奋,也让他不得不使出全部的手段。

御花园被毁掉了,百花飘零,宛如天女散花,又如花瓣变成了雨。

沈东野还记得谭元礼的脸色灰败,还有先皇眼中的欣赏。

“孤又得一虎将,何愁天下不稳。”

沈东野成为了禁卫军右将军,禁卫军中位列第三。

那一次,沈东野赢得了圣上的好感,却让谭元礼对他怀恨。

所以,军中的其他人纷纷来找沈东野比试。

所以,圣上远征瓦剌的时候,谭元礼把沈东野留在了京城。

最后,当圣上被围困的时候,顾清随跟谭元礼突出重围,沈东野带领生力军一举杀入瓦剌大营,将瓦剌首领刺于座下的时候,谭元礼才终于跟沈东野和好。

只可惜,那个时候谭元礼年事已高,箭伤太重,没过多久就死了。

“一个军人不应该留在京城,和平会让你的枪变慢,变钝,也会让你害怕死亡。只可惜我明白这个道理太迟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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