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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8章 如果有来生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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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那手没什么力气,却让他没法挣脱。

“先去吃饭,你请客!”

“行,我请。”

钟苓子很是爽快,拉着他的胳膊去了一家街边的小店。

临街的窗口,能闻到玫瑰花香。

冬天的夜晚,天气微冷。

窗外灯火阑珊的地方,有女人站在路灯下瑟缩。

有男人递过去几百块钱,两人就牵着手,进了宾馆。

摆摊卖着烤红薯的老婆婆,满是褶皱和创口的手,收着皱巴巴的几块钱的纸币。

一旁的老伴将自己的破旧毡帽摘下,戴在了老婆子的头上。

两个老人笑着,露出稀疏的牙齿,满脸皱纹。

这一幕幕都看在公孙瑾和钟苓子的眼里。

这是个上了床也没有结果的年代。

真爱就像鬼一样,只听别人说过,没遇见过。

半晌,公孙瑾突然问钟苓子:“你理想中的爱情,是什么样子的呢?”

钟苓子托着腮,微微笑着。

“有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小家,一个稳定的工作,一个可以依靠的人,一个乖巧又有些淘气的孩子。”

“不需要大富大贵,不用为生计发愁就好。”

“像我这样的人,有了钱也不知道该怎么花。现在赚了这么多钱,还是跟你一起下苍蝇馆子。”

钟苓子说完,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
顿了片刻,她悠悠地道:“其实我不喜欢大城市的生活。”

“我记忆中最快乐的日子,是小时候,去乡下的外婆家。”

“在田埂上拿着狗尾巴草,光着脚追逐蝴蝶。”

“一眼望去都是金色的油菜花地。”

“夏天的时候,就是金色的麦田。风一吹,就泛起波浪。”

“远远地能看见挂着破旧衣服和草帽的稻草人。”

“大人们忙着收获,麦子堆成小山。”

“我就光着脚,卷起裤腿,淌过小溪,用蚯蚓去小河边钓虾子。”

“我有时候,甚至羡慕上一辈人的爱情。”

“在乡下有一个小屋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”

“和喜欢的人生一个小孩,他会慢慢长大远去,就像风筝断了线,再不回来。”

“他有他的归宿,我们也有我们的归宿。”

钟苓子始终温柔地笑着。

“现在的年轻人,被房子绑架了人生。”

“就像路遥的《平凡的世界》,从双水村出来,见过了外面的大世界,反而成了一种不幸。”

“谁让我们读了这么多书呢?一旦见过了外面的世界,就再也回不到故乡去了。”

“可悲哀的是,大城市里没有落脚的地方,也没有干净的爱情。”

钟苓子说了很多,她看着外面的宾馆,还有那些站在路灯下瑟缩的女子,渐渐地又没有了笑容。

“我想我知道,该给你写什么歌了。”

“什么歌?”

钟苓子回过神来。

“菜上来了,先吃饭。”

服务员呈上的都是几道小菜。

酸辣土豆丝、肉沫茄子、麻婆豆腐,就着米饭可以吃很多。

“说说呗,歌名叫什么?”

钟苓子一边干饭,一边看着公孙瑾,眼神很是期待。

“如果有来生。”

公孙瑾悠悠地道。

在提起如果这两个字的时候,他脑海中就浮现出了这首歌。

公孙瑾虽然不喜欢高晓松这个人,但不得不承认,这首歌的歌词真的写得很美。

谭维维的唱功是毋庸置疑的,她唱得很好。

但公孙瑾觉得,她有一点“用力过猛”。

这首歌不论是歌词还是作曲,都充满了纯真且清澈的味道。

更像是十几岁的少女,天真烂漫的幻想。

所以,公孙瑾总是觉得,唱这首歌的人,应该也是十几岁的女孩。

不需要多么花哨高深的技巧,只需要用少女干净清澈的声音唱出来,就是对这首歌最好的诠释。

这首歌获得获得过2010年度中国歌曲排行榜的年度金曲、内地年度最佳作词奖、及年度最佳作曲奖和年度最佳编曲奖等十项提名。

质量自然是很高的。

“能不能唱一遍给我听?”

“到了白金,就唱给你听。”

公孙瑾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,像是在报复她之前将他的头发揉乱。

“哼!”

钟苓子轻哼一声,然后用小拳头往他胸口里捶了下。

“百万吨拳击!”

钟苓子使用了百万吨拳击,效果拔群!

公孙瑾捂着胸口,疼得倒吸冷气。

那姑娘却是微微扬起下巴,笑得一脸得意。

回了白金的录音棚,钟苓子就看着公孙瑾开始写歌。

张雅娜和师晴也在旁边观看。

这首歌里没有提到过一个“如果”,却叫“如果有来生”。

因为歌词里面提到的那些美好的东西,都是幻想出来的。

“歌词写得很简单很纯粹,却格外具有美感。”

张雅娜连连点头。

“嗯,像一首现代诗。”

师晴说着,默念了两遍。

越品越觉得,如果有来生,这几个字,总有一种无法言说的伤感。

写完歌词,公孙瑾就开始作曲,编曲。

乐器需要用到木吉他和长笛,还有口琴等等。

其中还有一段管弦乐卡农的间奏。

“这首歌,也是你的存货吗?”

钟苓子凑过去,眨巴着眼睛。

“嗯,很久之前就作好了。”

“这首歌适合十几岁的女孩子唱,不需要用到多高深的技巧。”

“声音越纯粹,感情越真挚越好。”

将词、曲、编曲都一一搞定,公孙瑾就将曲谱和歌词递给了钟苓子。

“开始练习吧。”

他拿起一把木吉他,开始拨弦给她伴奏。

“嗯,好!”

钟苓子看着歌词,谨记着公孙瑾的话,开口唱了起来。

“以前,人们在四月开始收获。”

“躺在高高的谷堆上面笑着。”

“我穿过,金黄的麦田,去给稻草人唱歌。”

钟苓子紧闭着眼帘,唱得很投入。

放下了所有技巧、忘记了现实、只为了找到这首歌的感觉。

练习的过程很顺利,说是为她量身定做也并不过分。

歌曲要表达的意境和钟苓子的心境格外的合拍。

……

傍晚,回到学校的宿舍后,公孙瑾还是没有看到欧阳瑞的人。

唐福林也不在,宿舍只有林辉一个人。

“公孙,能陪我去喝点酒吗?”

林辉抽着烟,面容有些惆怅。

“行。”

公孙瑾虽然不爱喝酒,但是啤酒还是喝下几罐的,前提是得有些下酒的东西。

学校外面的烧烤摊,两人在帐篷里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。

点完了菜,林辉就撬开酒瓶,咕咚咕咚地灌下一瓶,然后重重搁在桌上。

“欧阳瑞是个傻卵。”

他喃喃地道。

不知道是想说服自己,还是想说服公孙瑾。

“也不是太大的事,彼此说开就好了。”

公孙瑾安慰道。

“我跟他,估计是玩不好了。”

林辉摇了摇头。

“公孙,之前有件事没跟你说的。就是国庆那会,我跟着他一起去潜江,你还记得吗?”

“记得的,回来后,你们俩好长时间没说话。是路上发生了什么吗?”

“嗯。”

林辉重重点了点头,然后抬起头看着公孙瑾的眼睛,有了一丝醉意。

“如果你是我,当晚你会哭的,真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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